为便于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湘潭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现对《规定》作出如下解读:
一、问:制定《规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上位政策要求的具体举措。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2024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湖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办法》,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细则。我市制定本《规定》,是衔接省级管理要求、确保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必然要求。二是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数量逐年增长。但在实践中仍存在标识管理流程不够细化、运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三是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绿色建筑是建筑领域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有利于强化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控,充分发挥星级绿色建筑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我市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问:制定《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4.《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
5.《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6.《湖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办法》(湘建科〔2024〕104号)
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等相关技术标准
三、问:《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定》共六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明确了目的、适用范围、标识定义和管理原则。规定绿色建筑标识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级别,采用全国统一样式,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管理。
(二)组织管理
明确了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县市区住建部门协助和指导申报等工作。同时对市级绿色建筑专家库的组建要求和工作职责作出规定,专家库涵盖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暖通、建筑物理等7个相关专业。
(三)申报与认定
明确了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严格落实省级事权划分要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由市住建局组织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公示、公告五个环节;二星级、三星级项目经市住建局形式审查合格后,推荐至省住建厅认定,其中三星级项目由省住建厅向住建部推荐。同时明确了我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全省统一编号规则。
(四)运行期间管理要求
强化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管理,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移交责任,以及运营单位或业主在制度建设、设施维护、数据监测、指标上报、技术变更等方面的具体义务,从制度层面解决“重建设、轻运行”问题,保障绿色建筑性能持续达标。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建立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事后监管”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明确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的监管频次和重点内容。设立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第三方参与等监督机制,细化了对工作人员、专家、申报单位三类主体的责任追究情形,明确了限期整改和撤销标识的具体适用场景,强化制度约束力。
(六)附则
规定了文件的施行日期和解释部门。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4/20525/content_1435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