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秩序,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漳建审改〔2024〕3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建筑〔2025〕11号),我局拟于2026年6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介平台”)中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2025年以来在漳承揽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问询座谈、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2025年以来在漳承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代理业务,检查材料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上的项目备案材料为主,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操纵评标结果,与投标人围标串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受检企业需如实填写《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6月11日之前提交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若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另行通知。各受检企业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相关考核项不得分。(地址: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二楼205,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931236,邮箱:zzzjjjzyk@163.com)。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发送至企业在附件3中提供的电子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的日期为准。受检企业须在收到邮件后的3日内,提交书面说明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认可检查结果。
(三)本次检查结果将直接应用于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
附件:1.2026年上半年工程招标代理“双随机”考核名单
2.漳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考评表
3.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工程招标代理“双随机”考核名单
| 序号 | 中介名称 | 考核部门 |
| 1 |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2 | 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3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4 |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5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6 | 福建诚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7 | 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8 |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9 | 福建盈乐建设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0 |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1 | 福建省兴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2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3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4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 15 |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住建局 |
附件2
漳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考评表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 考评得分 | 备注 |
| 1 | 项目组成员情况(5分) | 5分 | 备案的项目组成员是否与代理合同一致;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项目组成员相关材料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上的备案材料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与代理合同不一致的扣3分,招标文件编制人与代理合同不一致的扣2分,其他人员不一致的扣1分;存在一名非本单位人员(以社保认定为准,下同),本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扣3分,招标文件编制人不符合规定扣2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2 | 入场代理行为(10分) | 3分 | 进场人员是否属于备案的项目组成员或本单位人员。 | | 每存在1名非备案的项目组成员扣1分(备案项目组人员全部到场且非备案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除外),非备案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本项不得分。 |
| 3 | 2分 | 进场人员数量少于报备的数量。 | | 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扣2分,招标文件编制人未到场扣1分,当进场人员未达到组成项目组的最低要求时,本项不得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主场、客场人数合并计算。 |
| 4 | 5分 | 是否存在未落实规定的开标程序和要求或对开标程序和要求不熟悉,导致开标秩序混乱或影响开标进程的。 | | 如存在本项不得分。 |
| 5 | 代理成果文件质量(35分) | 20分 |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条款。 | | 扣8分/每条款/每份文件,不同文件可累加,扣完为止。 |
| 6 | 15分 | 违反市级以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 | 扣5分/每条款/每份文件,不同文件可累加,扣完为止。 |
| 7 | 合同执行情况(25分) | 2分 | 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 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或未采用招标代理合同范本或存在违反法律、文件规定条款的扣2分;合同中未明确委托标的、委托范围、服务酬金、签订日期、盖章签名等主要内容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8 | 8分 | 招标代理过程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时限要求。 | | 未在规定的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不同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招标代理过程各环节(含招标备案)不符合时限等要求,每个节点每次扣2分,各环节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
| 9 | 5分 | 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疑问,未做出答疑或答疑流于形式的。 | | 每个答疑扣2分,扣完为止。 |
| 10 | 10分 | 1.是否存在转让代理业务情况;2.代理项目负责人或招标文件编制人是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3.代理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对所代理项目的熟悉情况。 | | 1和2只要存在,本项即不得分(以项目组人员社保或内部转让协议或其他实质性材料进行认定)。询问项目负责人及招标文件编制人每人5个有关项目问题,回答错误的每个问题扣1分,3个及以上问题回答错误的视为非本人从事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扣5分;若被询问人员不配合的,本项不得分。 |
| 11 | 企业实力(10分) | 10分 | 对在漳人员情况进行考核。 | | 按在漳人员可组成项目组的个数进行计分,每个项目组2分,最高10分。由被考核机构提交人员资料,考核人员现场核对。 |
| 12 | 通常行为分(15分) | 基本分15分,扣完为止 | / | | 2025年以来,因市场行为被行业监督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一次扣5分;被约谈的,一次扣3分;被曝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5分;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亮“红灯”的,每个“红灯”扣2分,经督促未及时整改再扣4分。近两年内代理的项目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产生异议或投诉的,每次扣5分;两年内代理的项目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导致项目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的,每次扣8分;两年内因招标文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不严密、产生歧义被投诉且经查实的,每次扣10分。 |
| 13 | 加分项 | 加分不设上限 | / | | 2025年以来,受到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级行业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同一表扬事项按照就高原则加分。本单位员工(指加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技术咨询专家库的员工)被行业监管部门邀请参加检查或受招标人邀请提供技术支持的,每人次奖1.5分。 |
| 考评得分 | | 考评得分100分及以上的按100分计 |
考评人:
附件3
漳州市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表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 | 办公电话 | | 填报时间 | | 企业电子邮箱(确保可及时收信) | |
| 法定代表人 | | 手机 | | 驻漳负责人(如有) | | 手机 | |
| 联系人 | | 手机 | | 企业地址(如有驻漳填写漳州地址) | |
| 机构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
| 机构受表彰情况 | |
| 在漳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 |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年限(需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 学历 | 另附其现有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
| | | | | |
| | | | | |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8696588276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