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海南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动态监管的通知

建管家 公示公告 来源 2026-06-20 15:15:49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消防产品、

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动态监管的通知

琼建质监函〔2026〕76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从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源头管控,全面筑牢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防线,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立足房屋市政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全链条管控,压紧压实参建五方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房屋市政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动态监管,全面提升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二、五方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统筹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流程管控要求,不得以明示、暗示或指定等方式要求参建单位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

(二)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产品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关键技术参数与执行标准等。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后用、不合格严禁使用”制度,建立进场、验收、取样、送检、使用(清退)全流程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停用,限期清退,严禁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的产品。

(四)监理单位应实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旁站监理,核查产品资料真实性、一致性与有效性,并将防火性能核验、抽检及整改情况如实记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

(五)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严禁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或不实检测报告。

三、动态监管

(一)规范进场验收流程,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施工单位对具备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逐批报验,监理逐项核查;资料缺失、防火性能不达标的产品严禁进场。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详细登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合格证明、进场数量、使用部位、检测结论、处置情况等内容,实行动态更新,源头可溯。

(二)严格取样送检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督抽检。现行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中,明确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等参数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应严格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实际,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安置房、工业园区等消防高风险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抽查。

(三)严控不合格产品流入,落实闭环处置机制。防火性能确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清退。同一项目、同一厂家、同批次产品连续两次及以上检测不合格的,应追溯供货源头,并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推送行业主管及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四)严肃违规问题处置,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对违规选用防火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处理,通过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落实惩戒举措,切实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监管职责,加强与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闭环处置工作机制,细化监管分工、压实监管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

(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单位和群众对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全面营造社会监督、共治共享的工程消防安全监管氛围。

(三)加强政策宣贯培训。依托“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监管政策、行业技术标准、检查案例的宣贯培训,全面提升参建各方消防安全意识和风险管控水平,夯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基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7/202606/8c0c5d57fe0a42958657e8793fa74b68.shtml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