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运城开发区建设事业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2026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持续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落实房建市政限额以下小危工程施工备案管理、涉宗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国防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26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7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市局组织各县级住建部门组建14个交叉执法检查组,对13个县(市、区)和运城经济开发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各检查组由县级住建部门分管建筑市场监管业务的领导带队,担任检查组组长,抽调不少于3名专家为技术支撑,受检县派出两名执法人员配合,执法主体为受检县级住建局,受检县要做好执法检查文书填写工作。市住建局建筑业市场监管科监督指导各检查组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并成立3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组对被检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监管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项目数不得少于3个)。市局对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
(一)住建主管部门
建筑业运行、建筑市场行为监管(是否对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限额以下小危工程备案管理、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管理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建设工程企业
1.企业在智慧平台是否登记企业信息及现有资质相关的人员信息,且登记状态为审核通过。
2.企业现有资质和从业人员在智慧平台是否存在资质异常标记,是否按规定进行整改。
(三)建筑工程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包括办理施工许可实行建设资金承诺的,核实一个月内资金未到位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3.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
4.是否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资格、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5.是否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内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6.是否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对接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否准确采集全部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信息,实时更新上传考勤信息,且与实际一致。是否将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足额支付。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7.是否存在备案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履职情况差以及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已变更但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等问题。
8.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通过专户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9.依法应招必招的项目是否按照一项目、一承诺的要求签订招投标五方主体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工作举措,压实监管责任。要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实效、搞变通、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各检查组依据检查情况,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附件1)报送至sck2222905@163.com邮箱,待检查工作结束后5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对住建主管部门、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自律,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依法依规查处
各县(市、区)要摒弃重检查、轻处罚只整改、不立案等倾向,严格依照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快速启动处罚程序,形成有力震慑,对检查问题的整改、处罚情况按项目装订成册于8月1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瞒报漏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工作表.wps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