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酬金制物业服务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务实高效推进酬金制物业服务,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风险共担、管理透明的酬金制物业治理体系,切实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我市制定《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酬金制物业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就《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与意义
当前,物业服务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居民生活品质、城市安全运行与社区和谐稳定。传统物业服务模式存在权责边界模糊、资金收支不透明、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较多、服务质价不匹配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
为破解行业痛点、畅通治理堵点,切实保障业主在物业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与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从“管理型” 向“服务型”转变,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物业服务新机制,我市出台本《意见》,全面推行酬金制物业服务。其核心意义在于:
(一)保障业主权益,从制度上明确业主对物业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所有权、监督权、决策权,从源头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二)规范行业秩序,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优质优酬、低质低酬”,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三)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小区治理架构,强化多方协同监督,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意见》主要内容与核心机制
《意见》聚焦构建酬金制物业服务体系,从构建权责清晰的运行体系、建立透明高效的治理机制、抓实质效提升的关键环节、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五大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核心内容如下:
(一)构建权责清晰的酬金制运行体系
确立业主主体地位。业主享有物业资金和小区公共收益所有权,自主决定服务内容、标准与收费标准,参与预算制定审核,按约支付酬金,并承担相应盈亏责任、履行缴费义务。
规范业委会权责。业委会代表业主签订合同、监督履约、编制审核预决算、组织考核、管理物业资金与公共收益,定期公开财务,接受各方监督。
创新设立监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业委会、物业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物业招标、资金预算使用、服务考核等关键环节,及时纠正违规问题。
明确物业企业角色。物业企业作为 “受聘管家服务方”,按合同提供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保等服务,接受监督,依考核结果获取酬金与公共收益分成。
(二)建立透明高效的酬金制治理机制
酬金与支出分开制度。物业企业酬金与物业服务成本支出分账管理,专款专用、清晰核算。
支出审批报告制度。物业实施维修养护须报业委会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付费。
服务考核制度。以履约情况、满意度、投诉率、缴费率等为核心指标,考核结果与酬金直接挂钩。
履约保证金制度。物业企业按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强化履约约束。
资金四方共管机制。推行业委会主管、企业代管、银行托管、社区监管,资金拨付实行事先报告、凭证审核、逐级审批、社区备案,定期公开并可开展第三方审计。
(三)规范循序渐进的酬金制发展流程
开展信息摸排。业委会全面摸排小区基本情况、公共资产、公共收益及业主需求,建立台账;摸底物业企业情况,建立备选库。
拟订配套文本。制定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示范文本。
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双 “三分之二” 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相关事项;不具备条件的由街道社区成立物管委代行职责。
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倡导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规范招标、评标、公示、签约流程,依法做好前期物业退出衔接。
(四)抓实关键环节提升实施质效
建强业委会并强化监督。严把人选关,优先选用热心公益、公道正派业主,建立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
确定服务内容与标准。结合业主需求与资金测算,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写入合同核心条款。
精准测算物业收支。遵循合理预算、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精准测算物业费、公共收益、服务成本与酬金。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与酬金直接挂钩,实现优质优酬、低质低酬。
加强数据赋能。依托数字平台实现资金收支、公共收益、服务考核、业主意见征集全流程数字化管控,提升监管透明度与服务智能化水平。
(五)强化监督管理与责任落实
协同监管。健全“业委会主责、物业企业主抓、行业部门主管”协同机制,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行业监管。住建部门加强指导培训,完善酬金制物业合同示范文本与信用体系,多部门执法下沉,查处小区违法违规行为。
纠纷化解。建立快速化解机制,依法整治恶意欠费、拒不履约等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三、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具有的优势
(一)实施酬金制物业服务能够给业主带来哪些好处?
实施酬金制物业服务,业主可自主决定小区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掌握小区治理主导权;物业资金、公共收益全程公开共管,收支透明可监督;实行质价挂钩、优质优酬机制,倒逼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同时多层监督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物业费缴纳更加公平合理,小区居住品质与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酬金制物业”比“包干制物业”更具有什么优势?
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权责清晰、管理阳光透明,业主掌握资金与公共收益主动权,收支全程公开可监管;实行优质优酬,物业服务质量与报酬直接挂钩,杜绝物业为了提高收入而降低服务标准;资金专款专用、多方共管,成本管控更科学合理,能有效规避包干制暗箱操作、服务缩水等弊端。
(三)为什么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能够减轻基层负担,助推基层社会更好治理?
酬金制物业厘清了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各方权责,业主自治作用充分发挥,物业事务自主规范运行;资金使用透明、物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减轻了街道社区日常协调处置压力;依托考核约束提升了物业服务质效,减少物业领域各类纠纷投诉,有效释放了基层精力,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四、结语
《意见》的出台实施,是我市物业服务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对于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业企业及广大业主要协同发力、认真落实,共同推动酬金制物业服务落地见效,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广大业主在参与小区治理时,应积极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配合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工作,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小区和谐稳定。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gzdt_500582/bmdt/202606/t20260624_90553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