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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江门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的公告

建管家 项目资讯 来源 2026-06-13 09:10:31

我中心因2026年度工程造价信息工作的需要,现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采购江门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服务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提高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充实造价信息数据源,完善材料价格信息体系,把价格信息与市场成交价的偏差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现我中心计划采购2026年江门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服务供应商,协助完成维护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的日常运行以及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

二、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成果

(一)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内容更新发布,日常运行维护,系统的性能调整。

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保障用户操作流畅性和数据准确性。重大故障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成,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无法即时排除的需启用备用方案保障系统可用。保障系统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做好网站数据备份,响应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24小时及时快速的跟进、处理网站出现的问题。数据自动化功能维护,保障经采购方确认后的信息和上传发布内容一致。系统维护过程中,协助实现采购方提出的配置修改要求。

(二)协助江门市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1、安排2名以上人员专门负责,钢材、水泥、混凝土价格每月测算发布2次,其他材料、特殊材料价格每月测算发布1次,有效材料不少于2200项,每个价格最少有3个信息来源(供应商必须对价格信息来源的真实性负责,每个价格要注明信息来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按照广东省现行计价依据有关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处理,每次测算完成时间为半月后5天和整月后10天(节假日顺延),形成每月江门市建筑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经采购方审核后在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发布。

2、每月收集整理对7个周边城市(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深圳、东莞、肇庆)的材料信息价,并以江门信息价品种规格为基础配对形成不少于50条的信息价比对表。

3、每月协助整理形成江门市常用建筑材料价格监测信息研究报告。

4、每季度提供1~3家江门本土的绿色环保建材产品介绍信息,在《江门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及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刊登,以响应国家推行绿色环保产品建材的普及与使用。

(三)《江门工程造价信息》期刊

协助完成《江门工程造价信息》期刊的编辑、排版、印刷、邮寄、登记和解释工作,在当季结束后次月的28日前印刷出版,期刊规格为A4纸,页码约160页,经采购方审核后每季印刷数量120本,邮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需保障发布内容和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内容一致。

(四)协助运用“大数据平台”发布信息价,丰富信息报送来源。

1、上、下半月和整月采集的材料价格信息需报送至“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应用-材价采集平台”,协助采购方完善大数据平台的材价发布流程。

2、拓展材料价格信息报送渠道,邀请更多业主、施工、咨询、材料供应商等企业在“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材价采集平台”报送材料价格。

(五)辅助采购方完成其他不定期、临时性的询价等工作,以满足政府部门的相关需求。

(六)选定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接,及时沟通解决工作需求。

三、项目服务地点、时间

(一)实施地点:江门市

(二)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方式投标。

(三)经营范围需包括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采购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含税全包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本项目采购费用资金概算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含税),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首期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在江门市2027年3月份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发布后,采购人确认后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价款。

(三)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手续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项目采购资金概算为10万元(含税)。报价应为含税价,且不得超出项目概算。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6月11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中心提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D区09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0-3831910。

附件:1、评分办法及标准

2、投标文件格式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

2026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gztg/content/post_3504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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