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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建管家 项目资讯 来源 2026-06-16 12:05:42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相关要求,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局递交投标文件。我局将根据递交的投标文件,择优综合评定供应商。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36173;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06室。

附件: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江门申报国家级名城工作,提升江门市城市品牌形象与文化传播力,根据工作部署,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江门市名城 IP 形象设计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完成江门名城 IP 形象核心设计,打造1—2个名城 IP 形象样板,提供2套IP形象设计方案(含正稿、三视图),根据甲方反馈优化至最终定稿。

2.完成IP配套动态表情包设计、IP三维建模及优化,提供可编辑源文件。

3.完成江门名城IP全套VI视觉系统设计(含LOGO规范、标准字体、色彩方案、排版系统),交付可编辑源文件。

4.完成IP文创产品及公共空间场景应用示范设计。

5.提供IP发布会专属设计素材与应用规范,全套成果整理归档,交付电子版源文件及成果包。

(二)本项目采购概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元),服务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含税全包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 年9月30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证书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并承诺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研发、文化研究、项目管理及售后服务能力,有专职人员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设计艺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城市品牌设计或视觉设计相关工作;项目团队中应至少配备1名长期从事文化研究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他团队成员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基本工作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备政府、企业及其他单位IP形象设计服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采购方式

(一)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 号)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服务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将从三家及以上已报名的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采购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综合确定中选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响应期内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密封件形式送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906室。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质量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三)响应期限结束后,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或符合条件不足三家的终止评标,采购人重新招标;响应供应商或符合条件不少于三家的,正常开标,并采用评审的方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附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四)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2.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

3.营业执照;

4.相关业务优势情况;

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费用支付方式

(一)项目费用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供应商提供IP设计基本方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三期: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剩余价款。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服务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合同服务期内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报送服务事项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文件,并由采购方按照程序对合同规定的具体服务内容事项组织验收。

附件: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附件:

2026年江门市名城IP形象设计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1

服务实施方案

40

(1)对项目总体认识十分全面,充分响应服务需求,方案贴合主题、策划科学、落地性强、论述清晰,得 40 分;

(2)对项目认识较为全面,基本响应需求,方案贴合主题、内容较为合理,可能个别细节需要调整,得 30 分;

(3)对项目认识一般,部分响应需求,方案基本贴合主题,缺乏针对性,得 20 分;

(4)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 0 分。

2

项目管理团队

20

具有项目相关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5分;具有项目相关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备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

3

同类项目经验

20

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完成的相关设计,每提供一项省级以上有效业绩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最多计2项业绩)

备注:需提供项目成果扫描件。

4

价格评分

10

评审小组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基准价,价格评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10。

5

项目经验加分

10

技术团队中配备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文化研究人员,加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0分(以最高职称计,不重复叠加)。

备注:同一项目或成果不重复计分,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 分

100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gztg/content/post_3506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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