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做好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6年5月9日进驻辽宁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住建领域督察配合、问题整改、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以解决住建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全面做好督察期间组织协调、材料报送、群众举报办理、现场迎检、问题整改等工作,以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美丽丹东建设。
(二)工作目标
督察期间工作机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衔接顺畅,高质量完成各项配合任务;督察组调阅材料报送全面、准确、及时;交办群众举报案件按时限、按标准、按要求办结;按规定公开督察相关信息;对督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持续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全面提升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重点任务
1.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城市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建设维护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巩固情况。
2.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行;非法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问题整治。
3.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4.城镇供水安全方面。二次供水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管网改造、漏损控制。
5.城镇燃气安全与清洁取暖方面。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老旧管网改造;清洁取暖改造推进情况;散煤治理替代工作。
6.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道路施工、房屋拆除扬尘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7.城镇环境卫生方面。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运行管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公厕建设管理、城市清洁行动。
8.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情况;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社区建设。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及市迎检专班统筹协调下,成立丹东市住建局配合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全面统筹住建领域督察配合、筹备保障、问题整改、案件办理等工作。
组长:李晓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辛立军 副局长
房伦革 副局长
朱立臣 副局长
王帅 副局长
田卫东 城环中心主任
赵明忠 城建中心主任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城环中心、城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除副组长外),供热办主要负责人
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阳任总指挥,副组长兼任各工作组组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王帅兼任。督察进驻期间,各科室、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接落实具体业务。
(一)综合协调组
1.工作职责: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住建厅、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组对接联络;对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全局督察配合工作。
2.具体任务:进驻期间负责值班值守、文件收发、印章管理;协调各工作组落实督察组及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交办事项;配合安排局领导陪同调研、谈话问询;每日报送工作动态。
督察结束后组织全面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汇报配合工作情况,资料档案归档。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辛立军 副局长
联络员:刁晓红
成员:专班成员科室、单位抽调5人进组
(二)文件档案及材料资料组
1.工作职责:对接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档案及材料资料组,负责住建领域督察材料起草、档案整理、资料报送、公文流转。
2.具体任务:进驻期间起草涉及督察工作的简报、专报、会议纪要等;专人转办督察组资料调阅清单,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提供宣传报道素材。
督察结束后起草配合督察工作总结;按要求退回或销毁相关资料;档案归档。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王 帅 副局长
联络员:张 壮
成员:专班成员科室、单位抽调5人进组
(三)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组
1.工作职责: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组、市信访局,负责住建领域群众举报件受理、转办、核查、督办、汇总上报。
2.具体任务:进驻期间及时转办督察组交办举报件,现场核查办理情况,复核整改成效,汇总责任追究情况;每日报送案件办理进展;按要求公开查处结果。
督察结束后完成剩余举报件办结;形成案件办理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朱立臣 副局长
联络员:吕子鹏
成员:专班成员科室、单位抽调5人进组
(四)督办检查组(下沉陪同组)
1.工作职责: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督办检查组(下沉陪同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住建领域问题督办、现场迎检、下沉陪同。
2.具体任务:跟踪督办督察交办问题、群众举报重点问题、住建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
制定督察组下沉检查陪检方案,组织做好现场检查、抽查陪同,做好现场情况说明与资料提供。
每日报送督办检查与下沉陪同工作动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王帅 副局长
联络员:张壮
成员:专班成员科室、单位抽调5人进组
(五)服务保障组
1.工作职责:对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统筹督察期间办公、食宿、车辆、物资、资金保障。
2.具体任务:进驻期间保障专班人员食宿、办公物资、车辆调度,做好后勤服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辛立军 副局长
联络员:刁晓红
成员:专班成员科室、单位抽调5人进组
(六)重点领域集中攻坚专项组
1.总体目标
聚焦住建领域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制镇污水、农村生活垃圾五大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整改、长效管控”,切实解决污染隐患、补齐治理短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督察迎检准备到位。
2.组织架构按照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工作方案》专项组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督察进驻期间:5月9日至6月9日,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期间各项工作。
2.督察结束后:6月10日至6月14日,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结束后,各工作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真抓实干,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我市住建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整改,落实任务。各科室、各单位要以环境问题为导向,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丹东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我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抓紧查缺补漏,已经完成的工作,确保档案资料详实具体,经得起深究核验;正在推进的工作,明确工作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各阶段整改工作都要落到实处。
(三)服从安排,强化保障。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各科室、各单位务必要从大局出发,服从局工作专班的统一调度安排,切实提高执行力,全力做好人力、物力、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全局迎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