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恩阳区房管局,巴中经开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住房政策若干措施〉购房补贴事项申请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
《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住房政策若干措施》购房补贴事项申请指南
根据《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住房政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关要求,为规范购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流程,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申请人顺利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特制定本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措施》实施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业用房、新建地下车位(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注:不含二手住房、二手商业用房、二手车位
(二)补贴标准。
1.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00元。
2.新建商业用房:总房款2%。
3.新建地下车位: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每个补贴1500元。购买价格每个在3.5万元以上的,每个补贴3000元。同一购买人不限制车位购买个数。
二、适用区域
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含乡镇)。
三、补贴资金来源
对《措施》中涉及的购房补贴及车位补贴按照市、区税收分享机制实行5:5分担。
四、申请补贴
(一)申请补贴的购买人须于2029年3月31日24时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买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以明确条款或补充协议约定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和逾期违约责任(包括购房补贴逾期不能申领的违约责任)。
(三)房产管理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补贴兑现窗口,落实专人负责补贴发放的接件和初审工作。
咨询电话:巴州区0827-8668821,恩阳区0827-3360628,巴中经开区0827-5775627。
五、审核拨付程序
(一)补贴申请人到房产管理窗口递交相关资料并填写补贴申请表。
(二)窗口人员对补贴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场退回或一次性告知补贴申请人需要补交的资料。
(三)房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完成复审,并将审核合格的资料送至同级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产管理部门。
(五)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申请资料
(一)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fcxjsj.cnbz.gov.cn/index.html)下载或房产管理窗口领取;
(二)购房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人须据实申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购房补贴款须全额退回;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补贴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补贴兑现窗口、咨询电话等渠道,查询补贴政策、申请进度、审核结果等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
(一)符合《措施》中“落实人才安居优享政策”的,可与《措施》规定的“加力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享受。“落实人才安居优享政策”以组织部门规定为准,申领人才购房补贴时限以本指南为准。
(二)《措施》实施前,符合《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巴府办规〔2024〕3号)规定的购房补贴申领对象,其补贴申领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本指南由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