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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泸州市2026年第四期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建管家 公示公告 来源 2026-06-03 09:49:27

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01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6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根据所报岗位的报名时间(详见附件1),并按以下路径进行报名。

(一)个人报名入口

登录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luzhou.gov.cn/)—酒城建设人才信息平台(http://223.85.160.170:9092/)—个人登录(未注册的需立即注册)-考试报名,完善报名信息后上报至受聘企业。

(二)企业审核入口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luzhou.gov.cn/)—酒城建设人才信息平台(http://223.85.160.170:9092/)—企业登录-核验本企业所报名的人员信息后上报至主管部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在泸州市注册的企业,且在当期个人报名截止日0时前取得有效建筑施工资质,其职工可报考以下岗位。

(一)符合安全生产考核报名条件(见附件2)的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以下分别简称“安管人员A类、B类、C2土建类”);

三、报考人数

本期安管人员考试报名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报名人数满,系统将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考资格核验

(一)各企业要认真校核报考人上传的报考材料,报考材料上传并经系统提示确认提交后,企业不可自行修改、撤销、退回或删除。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提交新的报考申请。

(二)报考人只能报考同期的一项考试且报考岗位(工种)不得与已持有的有效证书岗位(工种)相同。

(三)报考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累计缺考两次的报考人,系统将自动列入黑名单,当年无法再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1、安管人员A类、B类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用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安管人员C2类(土建类)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两项考核均采用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核时间共计120分钟(其中安全生产知识考核80分钟,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40分钟)。两项考核分别计分计时,报考人须在同一场考试中先后完成两项考核,两项考核均合格的视为考核合格。

六、相关费用

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七、考点设置

无纸化考试考点由考务机构统一安排,报考人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安管人员”理论无纸化考试的考点位于泸州市事故预防服务安全体验基地(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府路337号)。

八、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酒城建设人才信息平台(http://223.85.160.170:9092/)-个人登录-考试报名处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特别提醒等考试相关信息。

九、考试入场

报考人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二代社保卡、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考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人脸识别一体机上进行人脸比对,比对成功后,考试机位由考试系统随机编排。

十、证书打印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并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通告5个工作日结束后,方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获取电子证书。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要诚信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准备,切勿轻信中介机构缴费、免考、包过等虚假宣传。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本企业报考人认真参培、诚信参考。不协助非本企业人员报名考试。

(二)报考人应根据自身条件、岗位要求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规定,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考试合格后无法顺利获取证书的情况。

(三)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认定并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考人在报名时上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报考人在未获取电子证书前,报考企业不能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建造师注册证注销等业务,否则合格的成绩将被取消并无法正常获取电子证书。

(六)考生可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s://www.sjwrtvu.cn/)—学员服务—考前学习模块选择对应岗位(工种)开展学习和练习。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泸州市2026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2.泸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须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

泸州市2026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类型

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项目负责人(B)类

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

报名时间

6月3日9:00—7月6日12:00(个人报名)

6月3日9:00—7月6日(企业审核上报)

审核状态确认截止时间

7月1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7月14日—7月16日

考试时间

7月16日—7月1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联系方式

0830-2368076

附件2

泸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须知

一、考试岗位

凡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且在当期个人报名截止日0时前取得有效建筑施工资质,其职工可报考以下岗位: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

二、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中规定的内容。

三、报考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未持有其他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除外);

5.申请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其中项目经理应当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未持有其他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四、提交资料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非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劳动合同、任职及岗位证明;

4.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申请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还应提交中级及以上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任职及岗位证明中载明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年限。

(三)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2.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类);

3.任职及岗位证明(载明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年限);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劳动合同、任职及岗位证明(载明从事相应岗位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初级安全工程师或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报考单位或审核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14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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