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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巴中市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

建管家 政策解读 来源 2026-06-03 09:41:20

一、起草背景

随着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模不断扩大,收益来源日益多元,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收益归属不清、账户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透明度、侵占挪用等问题,容易引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收益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公示,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巴中市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

二、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二)《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

(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三、主要内容

《巴中市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共六章22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方面,共4条。

(二)公共收益的界定与归集方面。规定公共收益的定义、范围、归集主体及方式,明确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共4条。

(三)账户管理方面。要求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区分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的账户开设与管理责任,禁止与企业自有资金混用,共3条。

(四)使用管理方面。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禁止列支事项、使用审批流程及额度管理,规定大额支出须经业主大会表决,并落实联审联签制度,共5条。

(五)公示与审计方面。要求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收支明细,定期开展审计,并在业主异议、换届、退场等情形下启动专项审计,共3条。

(六)法律责任与附则方面。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明确施行日期及适用对象,共3条。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public/6596511/2400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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