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关于印发《昌吉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昌州发改项目〔2026〕38号

建管家 公示公告 来源 2026-06-10 15:24:18

各县(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我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昌吉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清单》要求,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表委派、异议处理、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未落实责任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三、本《清单》适用于昌吉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愿采用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参照本《清单》建立健全争议处理机制并负责处理。

四、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昌吉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docx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昌吉州水利局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昌吉州商务局

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www.cj.gov.cn/p123/tzgg/20260422/442747.html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