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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建乳业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选公告(二次)

建管家 项目资讯 来源 2026-06-04 14:07:05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委托,现对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建乳业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建乳业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编号:HLHS-FW-20260518

3.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乳业产教融合科研中试实训楼项目位于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园区院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以北、展东路以东);乳业产教融合教学科研楼项目位于内蒙古农业大学西校区乳品楼东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以东、兴安南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学苑西街以南)

(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000平方米,其中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园区院内新建乳业产教融合科研中试实训楼12500平方米,西校区乳品楼东侧新建乳业产教融合教学科研楼10500平方米。

(3)项目总投资额:13798.65万元。

4.报价方式:折扣报价。

5.报价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价格汇总表基础上以折扣报价,不得出现上浮报价。

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价格汇总表详见竞选文件-供应商须知-附件。

6.本次采购全部内容按一个标包划分。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基本检测专项资质涵盖的检测项目或检测参数,具体检测内容以项目实际需要为准。

2.服务期:成交供应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与代建中心签订服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检测完毕止。

3.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专项类资质应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8个必须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且合同履约期内须保证有效的资质条件不低于参与采购活动时资质条件;

5.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6.已经取得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外埠检测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承接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当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备案。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和其他专项资质中应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受委托检测机构应当与受检工程在同一盟市内,并满足送检试样的流转环境和时效性要求;

7.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自竞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竞标:

(1)被行政机关认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行政机关认定或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查实存在行(受)贿行为的。

(3)自治区代建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自治区代建中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0.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选文件)。

四、竞选文件获取

1.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选文件,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94210157@qq.com),代理机构将竞选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2.竞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10:00,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提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侧金厦广场C2幢19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邀请本采购项目所有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此处可不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时,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六、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发布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A座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周昱、常智慧

联系电话:0471-6512637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侧金厦广场C2幢20层

联 系 人:赵伟、杨轩、刘杰

联系电话:18647223123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26年6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t.nmg.gov.cn/zwgk/tzgg/202606/t20260602_291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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