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绘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性行业,其成果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与效益。当前测绘市场存在无序竞争、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行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亟需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信用制度建设,规范测绘市场主体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测绘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市测绘资质单位、注册测绘师及关键技术人员的三级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信息全面采集、科学评价、精准应用、动态更新的运行机制,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等场景应用率达到90%以上。
(二)阶段目标
1.基础建设期(2025年底前):完成信用管理办法制定、评价标准编制和信息平台搭建,归集近三年信用数据并开展试评价
2.全面实施期(2026年底前):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网络,实现常态化评价,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3.深化应用期(2027年底前):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信用治理格局,信用等级成为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信用制度框架
1. 制定《天津市测绘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方式、评价标准和应用规则
2.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新申请资质单位需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内容纳入信用档案
3.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设定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等级别的修复条件和程序
(二)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1. 开发统一信用管理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实现数据互通
2. 制定信用信息目录,包括基础信息(资质资格、从业人员)、良好信息(获奖、创新)、不良信息(行政处罚、违约投诉)三类
3. 采用自动化采集为主、人工补充为辅的方式,通过API接口实时获取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部门相关数据
(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1. 设计百分制评价模型,其中:
基础信用(30分):资质持续符合情况、注册资本实缴等执业信用(40分):项目履约、成果质量、合同执行等社会信用(30分):纳税、用工、环保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2. 实行四级评价等级:
A级(优秀):90分以上B级(良好):75-89分C级(合格):60-74分D级(失信):60分以下(四)深化信用评价应用
1.激励措施:A级单位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可享受履约保证金减免等政策
2.惩戒措施:D级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参与政府项目,提高监督检查频次;C级单位适时开展警示约谈
3.跨部门应用: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环节实施联合奖惩
(五)健全信用监督机制
1. 建立异议处理通道,收到信用信息异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2. 设立信用监督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内专家共同组成
3.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结合,对高信用单位降低抽查比例,对低信用单位提高检查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部门参与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
(二)技术保障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用平台建设和维护,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信用风险预警和趋势研判,2025年完成与市级信用平台全面对接。
(三)宣传培训
通过政策解读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2025年内完成全市200家测绘单位负责人信用管理培训,编制发放《信用体系建设操作指南》。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发布管理办法,完成平台招标采购,组建专家委员会
2.试点阶段(2026年1-6月):选取50家典型单位开展试点运行,完善评价标准
3.全面推行阶段(2026年7月起):全市测绘单位分批纳入信用管理,每半年更新评价结果
4.优化阶段(2027年起):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完善,推动京津冀测绘信用评价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