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条例》等上位法规,其通风系统的安装规范是该体系中的关键技术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战时的防护效能与平时的安全运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批准发布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DB15/T 3832—2025),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的通风设计审查提供了最新的地方标准依据。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与工程实践,对该领域的关键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梳理与解读。
一、遵循国家与地方双重标准,确立核心设计安装准则
内蒙古人防工程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首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及《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等。在此基础上,需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前述DB15/T 3832—2025等技术规程,形成“国家规范保底线,地方标准细实施”的复合标准体系。这一体系明确要求,工程结构必须满足抗爆、防化、防火等核心防护要求,而通风系统则需重点实现“战时防护通风”与“平时通风”功能的快速、可靠转换。战时防护通风系统必须按防护单元独立设置,并与上部建筑的通风系统完全分开,以确保战时状态下防护单元的密闭性和超压要求的实现。设计选用的设备与材料,除满足防护功能外,还需兼顾防潮、卫生及平时使用的防火要求。
二、严格把控设备材料准入与关键节点安装质量
设备的合规性是保障系统功能的基础。所有用于人防工程的防护、防化通风设备,如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手动(或手电两用)密闭阀门等,必须是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认证、并列入《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产品目录》的定点厂家产品。安装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在安装过程中,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例如,通风管道穿越防护密闭墙、密闭墙时,必须使用预埋的密闭穿墙短管。该短管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卷制,中间设置密闭肋并双面满焊,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大于100mm,且管道内外需进行防锈处理。这确保了墙体防护密闭性能不被破坏。风管系统的支、吊、托架安装必须位置正确、牢固可靠,其间距需严格按规范执行,如水平安装风管大边长大于或等于400mm时,支架间距不得超过3米。风管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需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三、明确平战转换技术要求与战时功能启用路径
“平战结合”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通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需为此预留清晰路径。根据规定,各人防工程需制定详细的《平战转换实施方案》,明确通风系统从平时模式转换至战时模式的流程、操作步骤和资源调配。在具体安装上,分为“一次性安装到位”和“临战转换安装”两类。通常,战时进风系统的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进(排)风机及连接至扩散室(消声器)的管道、密闭阀门等,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安装到位。而与外部连通部分,或某些消声器之后的管道,则允许临战时限内安装,但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其安装点位与步骤。这种分阶段安装模式,在确保战时功能可快速启用的也兼顾了平时使用的经济性与便利性。方案编制需由管理单位联合设计、施工方共同参与,以确保其技术可行性,例如明确标注滤毒罐的更换步骤和防护隔墙的快速安装位置。
四、强化施工过程管控与地方特色培训支撑体系
为保障规范落地,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与技术支撑体系。线上通过“草原人防云课堂”提供工程管理、设备维护等系统性课程。线下则在呼和浩特、呼伦贝尔等重点地区设立实训基地,开展通风设备安装、调试及战时转换、应急抢修等科目的实操演练。自治区定期组织“技术大比武”等活动,选拔技术能手组成巡回指导组,为基层施工和安装单位提供现场技术帮扶。在法规层面,自治区建立了“三年一修订”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包括通风系统安装在内的各项管理规定,能与时俱进地结合国家新法规和本地实践进行优化。这种“法规更新-技术培训-实操指导”的闭环管理体系,为规范的有效执行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