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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与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金融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政策措施》

建管家 城市资讯 来源 2026-06-01 09:44:49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财政金融协同机制,放大金融赋能城市更新效能,深入推进金融政策精准落地见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近日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金融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政策措施》。

措施支持范围覆盖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政策制定层级高、覆盖面广,进一步放大了金融赋能城市更新效能,为我省破解债务管控背景下城市更新发展难题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实施路径。政策性银行主要从延长城市更新专项贷款期限、优先保障城市更新信贷规模、推进债贷组合实施、积极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商业银行主要从设置城市更新专项贷款、完善多元化配套产品、匹配长期资金与灵活还款方式、建立白名单项目库,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等方面予以支持。实施过程中保证科学合理定价,公平有序竞争。措施明确申请条件,要求项目来源清晰、实施方案完整、财务资金平衡、实施主体明确,由政府批复实施。

在实施层面,一是做实项目前期。各地统筹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推进项目谋划、精准对接,确保资金与项目高效匹配。二是做好项目申报。结合重点更新片区推进进度、项目成熟度、要素保障情况等,以城市为单位,动态向省住建厅即时报送城市更新项目贷款需求情况。三是开展项目评估。有关金融机构按项目准入、调查、审查、审议等投融资审核流程,对项目借款主体资质、投融资模式、收益来源等进行全面评估,重点核查项目实施方案一致性、政策合规性、实施主体资质、立项手续、资金筹措方案、投资建设计划及运营管理机制等内容,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支持项目范围。四是推动项目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推动试点地区、重点片区(街区)或历史文化保护的项目优先实施。金融机构应遵循依法依规、独立审贷、市场化运作、风险可控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资金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为保障措施落地见效,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做好制度文件解读、发行案例分析、专项债和贷款政策宣讲等方面辅导;各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提早梳理城市更新项目,优先储备一批项目,及时提供贷款需求。同时,还就做好贷款需求对接、资金监管和调度总结提出具体要求。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59/202605/c00_319448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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