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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准备指南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5-31 14:57:12

一、申请前准备

1.确认管理类别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重新判断您的单位属于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

  • 如果重新界定为“登记管理”,无需申请延续,只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填报即可。
  • 如果仍为“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继续准备以下材料。
  • 2.申请时间节点

    必须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可能导致许可证失效。

    二、所需申请材料清单

    请准备以下材料(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1.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在线填报并打印。
  • 表格需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排污设施更新情况等内容。
  • 2.承诺书

  • 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原件。
  • 模板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下载。
  • 3.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 需提供当前有效许可证的完整复印件。
  • 如许可证损毁或遗失,需先申请补办(补办材料包括遗失声明等)。
  • 4.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备查)。
  • 5.其他辅助材料(如适用)

  • 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仅适用于重点管理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在平台公开信息)。
  • 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和监测记录(需在平台完成上报)。
  • 如生产工艺或排放标准有变化,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
  • 三、提交申请方式

    1.在线提交

  •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进入“延续模块”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
  • 平台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公开端入口)。
  • 2.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窗口(地址见下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分区 | 办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

    | 经开区 |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一楼 | 0759-3628620 |

    | 赤坎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 参见各区窗口 |

    | 其他区 | 湛江市政务服务网分区列表 | 0759-12345(市政务服务中心) |

    四、注意事项

  • 审核时间:提交后,生态环境部门会审核材料(可能现场核查),核发新证一般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证后管理:取得新证后,需按时在平台上报执行报告、监测数据等。
  • 立即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在线填报申请表并预审材料,可节省线下办理时间(点击这里访问平台:https://permit.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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