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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监理资质核查程序步骤详细说明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5-29 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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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对象确定

1.重点核查对象

包括:近两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拖欠工资或资质申请弄虚作假的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获证企业;注册人员异常流动的企业等。

2.随机抽查对象

按资质存量不少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重点覆盖近年新获批资质企业(如2023-2024年获证企业)。

二、企业自查自纠

1.自查内容

核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专业配置及技术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要求。

2.材料提交

填报《资质动态核查自查表》并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提交至属地住建部门。

  • 时限:通常为通知发布后30日内(如泉州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 三、官方核查实施

    1.核查方式

  • 线上比对: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自动核验注册人员信息。
  • 现场抽查:对疑似问题企业进行资料原件核验(如注册证书、社保记录等)。
  • 2.核查重点

  • 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
  • 技术负责人资格及业绩真实性;
  • 社保缴纳一致性。
  • 四、结果处理与整改

    1.结果公示

    核查不达标企业将被标注“资质异常”,并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2.整改要求

  • 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期间禁止资质升级或承接新项目;
  • 整改需提交补充注册人员证明、社保记录等材料。
  • 3.后续处置

    逾期未整改企业将被撤回资质证书。

    注意事项

  • 系统操作:企业需及时更新政务系统信息(如泉州要求核查通知发布7日内提交受检申请)。
  • 材料一致性: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 信用影响:“资质异常”标识将影响企业信用评价及招投标资格。
  • >附:核心文件依据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 《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闽建许〔2025〕2号)
  • 建议企业定期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s://zjt.fujian.gov.cn)查询最新政策,或使用[福建建设监理网](http://www.fjsjsjl.org)进行资质自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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