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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监督管理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5-28 13:17:57

1. 总则与基本原则

十堰市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旨在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框架下的管理体系,以建设和谐宜居家园,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核心原则包括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理念,并按照政府监管、属地管理、业主自治、协商共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物业服务和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发展。对于住宅小区,其服务与管理同样遵循党建引领,并强调政府监管、业主自治、行业自律、协商共建以及科技支撑的原则。

2. 监督管理体系与职责划分

2.1 政府层级职责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全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多项关键职责,包括:制定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住建部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体系以及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并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具体事宜。
  •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管理的领导,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统筹落实季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机制,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2.2 基层治理与部门协同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党组织领导及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和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其履职,并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与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联合执法进小区制度。各县(市、区)应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小区联合执法工作。
  •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需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3. 企业监管与行业自律

    3.1 信用管理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实施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这是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行业协会作用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参与制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开展服务项目评价和从业人员培训,并协助主管部门加强信用信息管理。

    4. 服务规范与发展促进

    4.1 服务质量考评

    政府层面统筹落实季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机制,以持续监督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4.2 智慧物业与科技应用

    鼓励和支持在物业服务与管理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品质和效率。

    5.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层政府及行业协会均负有调解物业服务纠纷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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