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获取民用品进出口审批单申请指南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5-27 12:28:09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686174.jpg

一、适用范围与审批依据

本指南适用于民用品(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品品名表的各类、及其制品和、等点火、材)的进出口审批申请。审批工作严格遵循《民用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民用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二、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持有《民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申请进口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民用品原材料(含半成品),或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品(含半成品);
  • 持有《民用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可申请进出口其《民用品销售许可证》核定品种范围内的民用品。
  • 禁止性要求:严禁进出口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民用品进/出口审批单》的民用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译本):

    1.基础文件:民用品进出口申请文件、《民用品进/出口审批单》(一式五份)及企业承诺书;

    2.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民用品生产许可证》或《民用品销售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贸易文件:进出口合同(或订单、形式发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若无法提供原件,需对复印件出具保函;

    4.专项材料

  • 进口申请:需提交收货单位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产品说明(含产品信息、成分、包装方式、警示标识等),以及符合环保、安全运输标准的证明材料;
  • 出口申请:需提供进口国的许可文件、最终用户证明和最终用途证明原件及中文译本;
  •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办理机构与流程

  • 受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 决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办理流程
  • 1.在线提交: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在线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2.形式审查:工信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实质审核:对已受理的申请,工信部进行内容审核,合格者生成审批单号,企业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寄递至安全生产司;不合格者退回并说明理由;

    4.审批结果:工信部核发《民用品进/出口审批单》,审批单需注明申请单位、发货单位、审批单号、有效截止日期、出口口岸等关键信息。

    五、注意事项

  • 审批单有效性:审批单需在有效截止日期前使用,并准确填写出口口岸、运抵国、最终目的国等内容;
  • 无数量限制:本审批事项无进出口数量限制;
  • 咨询渠道:联系电话:010-68205388;官网:www.miit.gov.cn;材料寄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