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6年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
一、活动概况
(一)主题:“春启山城·暖居本溪”(二)活动时间: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三)现场展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31日在市政府广场集中展示
二、适用范围及期限
购买本市城区范围内参加本次房交会项目的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具体参展项目见附件1),购买本市城区范围内二手房(含非住宅),均可享受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
政策优惠期为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以契税完税日期为准。
三、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1.购房纳税补贴:在政策优惠期内,个人购买本市城区范围内参加本次房交会活动项目的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100%予以财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含非住宅)的,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50%予以财政补贴;购买2年内二次上市交易的房屋,对其缴纳的增值税予以50%补贴(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以上补贴资金均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承担,补贴资金返还由房屋属地政府(含高新区政府)办理。
办理时限及所需要件: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仅限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对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缴纳证明、增值税缴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指定窗口办理。
2.卖旧买新补贴及退税
(1)卖旧买新补贴: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购买本市城区范围内参加活动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新购住房面积给予购房人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以上补贴资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承担,购房人补贴资金返还由房屋属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办理。
领取补贴办理时限及所需要件: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仅限工作日),申请人持新购商品房网签备案证明(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契税缴纳证明、原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查档证明,到新购房项目所在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领取卖旧买新补贴。
(2)卖旧买新退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退税办理时限及所需要件:卖旧买新后,纳税人持新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及其复印件(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住房交易网签合同、纳税人身份证件向征收原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退税。
3.非住宅土地增值税补贴:在活动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出售城区范围内二手非住宅房屋的,对出售人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按15%予以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承担,补贴资金返还由房屋属地政府(含高新区政府)办理。
办理时限及所需要件: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仅限工作日),申请人持二手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不动产权证书、非住宅房屋土地增值税缴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指定窗口办理。
4.域外人口购房补贴
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一方或双方为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的购房人购买城区范围内参加活动项目的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按新购住房面积给予购房人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与卖旧买新优惠政策不兼得),以上补贴资金均由房屋所在地属地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承担,购房人补贴资金返还由房屋属地政府(含高新区政府)办理。
办理时限及所需要件: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仅限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对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因技术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到房屋所在地县区政府(含高新区政府)指定窗口办理。
(二)公积金优惠政策
1.房交会期间,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手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9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45万元。
2.房交会期间,职工购买首套及二套商品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首付款比例均降至20%。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其他现行贷款政策基础上,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放大至40倍。
4.房交会期间,全款购买我市参加活动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价。
5.房交会期间,贷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购房人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中心认定的首付款金额。
6.被本溪市委、市政府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包含其配偶已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价。
7.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对于有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审核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时,减少计算一个孩子的生活费额度(此额度以市政府发布的上年城市最低生活标准为准)。
8.对于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楼盘,房产开发单位及企业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准入申请,经中心实地勘验合格后可准入受理贷款。
9.原按揭协议已到期未续签的参展项目库存商品房,转为现房的,可简化手续、程序,凭书面申请和现房证明快速签约准入受理贷款。
(三)购房货币化补贴政策
对符合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市直和各区(含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2026年3月10日-5月31日期间(额满为止),购买本市城区范围内参加活动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市直或各区工作的夫妻双方可同时享受本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均可不参加本单位轮候,优先予以发放。货币化补贴资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财政各列支300万元,高新区根据实际购买情况列支(具体补贴方案见附件2、附件3)。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货币化补贴相关事宜,可向本单位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货币化补贴相关事宜,可向本单位或所在县区住建部门咨询。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以来,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来(回)溪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5年内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其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4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购买二手房的,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3万元、硕士每人2万元、本科生每人1万元(相关事宜向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咨询)。
(五)银行优惠政策:按各银行规定执行。
(六)企业优惠政策
1.鼓励开发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实现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
2.鼓励开发企业对在活动政策优惠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装修等相关补贴。
3.鼓励开发企业提供限时特价房,赠送物业费、家具、家电,抽奖等优惠政策。
4.在房交会期间通过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代办服务费享受8折优惠。
七、本溪市2026年春季房交会活动参展单位及项目名单
1.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大峪沟口1号地块(御麓城)(此项目如在5月31日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享受本届房交会优惠政策)、(2)高峪地区G7地块(御山府)、(3)电校二期改造项目(玉龙湖)、(4)宏峪社区改造1号地块二期工程(水木兰庭)、(5)朝阳和正阳街危楼改造项目(朝阳正阳项目)、(6)平西锅炉房改造工程(平西园项目)、(7)平山甲楼危房改造(万达广场)、(8)学府雅居(溪溪玫瑰)、(9)金域蓝湾(6#7#8#10#)(此项目如在5月31日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享受本届房交会优惠政策)
2.本溪富虹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1-6期及别墅区
3.本溪亿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城
4.本溪欧陆置业有限公司(含平山分公司):(1)欧洲城九期(桃花源项目)、(2)太古里、(3)欧洲城十期(本溪书院项目)
5.本溪宏元置业有限公司: 金茂学府
6.本溪香溢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香溢府
7.本溪市腾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吾悦华庭、(2)北地制鞋一厂改造项目(吾悦雅居)(此项目如在5月31日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享受本届房交会优惠政策)
8.辽宁邑泽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国际花都
9.本溪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中央广场
10.辽宁山韵置业有限公司:花好悦园
11.本溪市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含本溪荣筑置业有限公司):(1)金地广场、(2)金地花园,(3)幸福阳光、(4)金地阳光
12.本溪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万豪国际花园、(2)翰林一品
八、本溪市2026年春季房交会活动各县区办理纳税补贴窗口及咨询电话
1.本溪县:住建局开发办424室,联系人孟昭彤
2.桓仁县:住建局五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股联系电话:48838731
3.明山区:明山区政务大厅一楼补贴窗口
4.平山区:平山区政务大厅广裕路83-8栋1号1#商铺(广裕路计控对面)补贴窗口,联系人徐庆贺 联系电话:42371628
5.溪湖区:溪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 联系电话:45580059
6.南芬区:南芬区住建局一楼房产科 联系电话:43839065
7.高新区: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补贴窗口(石桥子高速口附近),或向高新区住建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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