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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人员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及实施规范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5-12 09: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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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环节。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旨在构建规范化、信息化的用工管理体系。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省市配套实施细则为指导,建筑人员登记已从一项基础管理要求,上升为关乎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本规程旨在将分散的政策要求与行业最佳实践整合,形成一套标准化、可操作的人员登记操作规程及实施规范,为建筑企业提供明确指引,助力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 法规政策依据与核心原则

建筑人员登记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确保其合法性与权威性。核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文件。这些法规共同确立了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等基本原则。

建筑人员实名制管理,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其核心原则在于“真实、全面、动态、共享”。真实性要求所有登记信息必须基于有效身份证件核实;全面性意味着信息采集需涵盖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技能培训、考勤、工资支付等多维度内容;动态性要求对人员的进退场、岗位变动、培训状态等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共享性则依托全国及地方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为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

二、 标准化登记操作规程

为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统一,降低操作风险,特制定以下标准化操作规程。

(一) 登记前准备与准入条件

1. 企业制度与平台准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完成项目信息注册,获取管理账号。

2. 人员准入基本条件:所有拟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启动登记流程:

身份合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法定有效身份证件。

合同完备: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流动性较大的情况,也应签订书面劳动关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培训合格: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于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新招收、调换工种或脱岗六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体检达标:经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作业的,还需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定期体检记录。

(二) 信息采集与登记流程

1. 基本信息采集:以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为基础,自动采集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核心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录入电子照片及手机号码。严禁人工录入替代,确保信息源头准确。

2. 扩展信息录入:在基础信息之上,由实名制管理员手动或通过系统接口录入以下扩展信息:

从业信息:工种、技能等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情况。

合同信息:劳动合同编号、期限、工作岗位。

管理信息:所属班组、进场日期、承诺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 信息核实与确认:采集完成后,应将信息清单打印或通过移动终端展示给作业人员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所有信息应及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平台。

(三) 现场考勤与动态管理

1. 出入考勤: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通过实名制闸机刷卡、人脸识别或生物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系统自动记录进出时间,且严禁、勤。

2. 考勤应用:考勤数据是人员在岗履职、工时核算的核心依据。平台应能自动统计月度考勤天数,对于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达标率(如当月达到80%以上)甚至直接与其个人信用评价挂钩。

3. 信息变更与退场:人员岗位、技能等级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人员退场时,需办理退场登记,注明退场原因及日期,系统同步更新人员状态,形成完整的从业记录链条。

三、 实施规范与保障措施

标准化的操作规程需要有力的实施规范与保障措施来落地。

(一) 明确各方职责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台账,监督分包企业落实,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数据。

分包及用工企业:负责具体采集、核实、更新本企业工人的实名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并提交总包备案。

监理单位:应将实名制实施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承包企业的实施方案,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监督检查情况。

作业人员:应积极配合信息采集与考勤,熟知本岗位安全职责与操作规程。

(二) 强化培训与安全交底

登记不仅是信息录入,更是安全管理的起点。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并书面告知违章操作的危害。对于从事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三) 健全档案与信用监管

企业应为每位登记人员建立包含考勤、培训、奖惩、工资支付等信息的工作档案。监管层面,正日益强化信用监管手段。例如,对未按规定开展实名制工作的施工企业,可在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予以扣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四) 技术平台支撑

高效实施依赖于统一、互联的技术平台。应按照《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规范》(T/ZS 0059—2019)等行业标准,建设并应用实名制管理系统。系统需采用国家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确保与全国、省、市各级平台实时数据共享。平台功能应覆盖从信息采集、考勤统计到工资监督、投诉处理、大数据分析的全流程,为根治欠薪、优化劳动力调配提供数据支撑。

推行建筑人员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是响应国家政策、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人权益、提升工程质量的必然选择。它并非简单的信息记录,而是一个融合了法律契约、安全管理、信用建设与数字技术的系统性工程。随着《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细化与深入实施,建筑行业的人员管理正朝着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只有企业、从业人员、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将标准规范内化为日常行动,才能筑牢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真正实现“让规范守护每一处工地,让权益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管理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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