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更新和扩充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一项执业注册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
(三)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四)工作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及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
2.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及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3.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及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4. 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及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5. 作为火灾事故主要调查人员承担过不少于5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专家职责
(一)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入库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2026年度)》(附件)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项目规模及承担角色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材料。
(二)2023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申请续聘的,填写《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2026年度)》(附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业绩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同步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续聘。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2026年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技术保障中心;同时将电子扫描件按申报表、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顺序整合为1个PDF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宣城市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材料”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公示。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技术保障中心负责汇总申报材料,形成专家申报汇总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审核结束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六、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入库资格;已入库的,按程序予以调整退出。
(三)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专家库管理、廉洁自律、回避和保密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开展受委托的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张工 0563-2616096
电子邮箱:114645943@qq.com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13楼技术保障中心
附件: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2026年度)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uancheng.gov.cn/News/show/1709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