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持有的消防安防系统设计与施工资质转让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资质基本情况
1. 甲方承诺,其拟转让的________资质(以下简称“该资质”)系其合法持有,且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抵押、查封、冻结等法律限制,也未涉及任何争议、诉讼或仲裁。
2. 该资质的详细信息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二、 资质转让
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将其持有的该资质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甲方持有的该资质。
3. 自该资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成为该资质的合法所有权人,依法对该资质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及收益权。
三、 转让对价及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资质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
支付方式:________
四、 先决条件
1.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乙方才负有支付资质转让价款的义务:
甲方完成了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全部义务。该资质已经依法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且乙方已取得新的资质证书。甲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的情形。五、 资质转让的实施
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完成与本次资质转让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共同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
2. 办理资质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平均分担。
六、 双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权利能力与授权。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承担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裁判、行政命令需要取得第三方同意或需要向第三方履行必要的义务、完成必要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必要的内部决议、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同意程序等)而未取得或未履行的情形。该资质可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且办理变更登记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2.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权利能力与授权。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承担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裁判、行政命令需要取得第三方同意或需要向第三方履行必要的义务、完成必要的程序(包括但对限于通过必要的内部决议、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同意程序等)而未取得或未履行的情形。七、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收取资质转让价款。
2. 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及中介机构,提供办理资质变更登记所需的一切甲方持有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前及资质变更完成前,不会在该资质上设置任何新的权利负担,且保持该资质持续有效,不受理任何针对该资质的转让、托管、挂靠等请求。
4. 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不实、存在权属纠纷、未清偿与资质相关的债务、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等),导致资质转让无法完成或使乙方在受让资质后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资质的变更登记手续。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资质转让价款。
3. 乙方承诺,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受让资质所需的各类文件与信息。
4. 自该资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与该资质相关的一切运营、管理、维护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资质转让无法完成,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________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有),并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
3.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项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
十、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不对第三人透露从对方或以对方名义获得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公开的保密信息、资料、数据或其他事项(以下统称“保密信息”),除非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要求或为履行本协议而需要向中介机构披露。
2.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在披露时已是公众普遍可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在披露后非因自身原因成为公众普遍可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对内部雇员、管理人员、监事或董事的披露。如根据法律或行政、司法命令需要披露,则披露范围仅限于该命令所规定的范围,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披露的信息获得与披露前同等的保护。3.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本协议效力如何变化,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对双方始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等)或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需要变更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协议。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 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十二、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其他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通知的送达地址,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送达。如一方变更地址,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以下地址同时作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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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