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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自贡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线索的通告

建管家 公示公告 来源 2026-04-26 10:41:16

历史建筑是地域文化的鲜活载体,承载着自贡市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展现市域发展脉络、彰显地域特色的重要标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实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贡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贡市中心城区内(包括各乡镇)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点,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一)建筑年代久远:能够反映自贡不同历史时期(如明清、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等)风貌特色、建造技术的建筑。

(二)体现地方特色: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具有显著地域特色或艺术价值,如典型的川南民居、传统商铺、手工作坊等。

(三)承载历史记忆:与重要历史事件、革命活动、著名人物(包括地方乡贤、能工巧匠等)相关的建筑。

(四)具有行业代表性:反映自贡社会发展、产业变迁的代表性建筑,如老粮站、老码头、老车站、老工厂、老学校、老医院等。

(五)其他有价值建筑:名人故居、祠堂、庙宇、碑刻、古桥、古井以及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意义的构筑物。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线索的有效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详细地说明以下信息:

(一)建筑准确名称(如“XX社区XX老宅”);

(二)具体位置(详细到XX乡镇XX村XX组,或XX街道门牌号);

(三)建筑概况(包括大致年代、现存层数、结构、主要用途等);

(四)历史背景及价值(了解到的与建筑相关的历史故事、人物传说、事件等);

(五)产权信息(方便我们后续核实信息);

(六)提供清晰照片(建筑整体、特色构件、内部环境等照片更佳)。

详见(附件1),随文另附。

三、征集时间

本次历史建筑线索征集截止至5月31日,我局将定期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梳理、核实、论证与评估,适时呈报市政府公布。

四、提交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推荐人请务必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核实。

(一)信函邮寄:收件单位为自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请注明“历史建筑线索征集”字样),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邮政编码:643000;

(二)电子邮件:将线索信息及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59624102@qq.com,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为“历史建筑线索 建筑名称 推荐单位名称或推荐人姓名”;

(三)现场提交:前往自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城科现场提交线索材料;

(四)电话咨询:罗航、古月,0813-230698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可接受咨询。

五、其他事项

(一)各区(含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结合文物四普工作、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梳理历史资源,各区历史建筑线索资料原则上不少于7处。

(二)我局将对推荐人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线索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历史建筑普查与保护工作。

(三)对经核查评估后确认为具有保护价值并列入历史建筑名录的,将向社会公布。

(四)凡提供的线索经查实属于恶意谎报、伪造信息的,由推荐人承担相应责任。

历史建筑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衷心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文化学者、历史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主动发掘身边的历史建筑资源,踊跃提供线索,携手守护自贡历史文脉,为建设富有历史底蕴和地域特色的美丽自贡贡献力量。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35/pc/content/content_2046869196615139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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