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医院基建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规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施工资料有序归档,为工程竣工验收、后期维护及可能发生的纠纷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章 归档职责与范围
一、施工单位归档职责
施工单位是工程文件形成和积累的责任主体,需将资料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具体职责包括:
1. 负责承包项目范围内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2. 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归档资料;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可分阶段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归档。
3. 程序性资料需由现场组织机构(即施工单位项目部)盖章、签字确认,确保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归档范围
施工单位需确保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具体包括:
程序性资料:项目经理任命、项目部组建及印章启用文件,均需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人员更换需履行核备手续。施工过程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需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检测与试验资料:原材料、混凝土及砂浆试块检测计划及台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等。竣工文件:竣工图、验收报告等,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核心凭证。第三章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文件内容与深度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及深度需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文件需确保真实性,原始材料不得篡改,电子文件应保留完整元数据。
二、整理规范性
1.完整性:坚持“一事一卷”原则,确保材料齐全,如图纸、验收记录等需配套完整。
2.系统性: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经科室负责人检查后移交。
3.准确性:施工隐蔽资料需严格签证和查验,准确反映工程实际状况。
第四章 归档流程与时限
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资料收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进行分类归档。具体步骤包括:
1.收集范围:覆盖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阶段,包括施工图纸、监理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2.整理要求:对文件进行打孔、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文件夹和文件盒,确保格式统一、字迹清晰。
二、分类与编号
1.分类方法:按业务类型(如基建项目类、设备仪器类)或项目阶段(如“项目名称—施工阶段—年度”)进行分类。
2.编号规则:采用性标识格式,如“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业务类别代码—案卷号”,便于检索和管理。
三、移交与归档
1.移交程序:施工单位整理立卷后,需填写移交单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向医院档案室或建设单位移交。
2.归档时限: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移交,确保档案及时入库。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医院基建科及档案室负责对施工单位资料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未按规范完成归档的,医院有权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可能影响工程验收及结算。施工单位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归档资料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