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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筑资质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4-12 15: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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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原则与主要目标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优化建筑行业企业结构与资源整合的核心方式之一。为促进海南省建筑市场活力提升,现提出通过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化原有建筑资质管理路径,提高专业资质评审标准的灵活性,推动不同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改革以促进企业跨区域经营和打造高水准本土施工力量为关键目标,重点解决长期存在的所有制壁垒问题,从而实现资源集中和全过程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在制度设计中贯彻公开透明、分类引导和风险防控三项基本原则,对建筑行业上下游业务(涵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混改准入规定与后续管理规范。

2 改革措施与实施步骤

首先推进海南省内符合资质评定等级的建筑国企与具备实力的民营企业,组建跨所有制的混合型建筑企业实体。在新企业申请建筑资质过程中,针对原有的业绩、技术人员数量以及社保缴纳年限等传统考核方式,实施优化调整。在各方投入的技术、设备、管理能力等要素占比权重设定上,应结合混合所有制背景赋予更高的分项评分比例,允许母企业的相关优良业绩有条件计入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综合评价值中。

为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关切问题,引入资质换挡机制,在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公路工程等主要行业资质管理目录中划定适应混合所有制的三类级别(A类整合型、B类交叉型、C类区域型),并细化各级企业所需条件(主要包括股东构成、实际出资比例以及专业技术团队规模)。监管环节使用“动态核查+承诺备案制”,在获得资质许可后的三年内作为重点监督期,期内对人力资源到位状况、项目安全生产记录与企业财税透明度实施滚动评价,防止股权频繁异动或股东出资不到位等负面情形对资质连续性的潜在冲击。

3 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

为配合改革政策落地,完善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从资金、信息、人才三个维度切入展开工作。例如:对率先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省内大型建筑工程企业赋予适当的财政税收优惠和优质项目定向推荐资格;推动建筑业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与混合所有制企业设立备案系统联网互通,实现相关信息“一次登记、同步更新、多方共认”;优化人才流通路径,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政策指南,明确权责与考核互通条件;对在不同类型资质标准申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申报期限宽限、历史项目跨省业绩认定、研发和技术改造贡献奖励等内容细化配套标准流程,为企业提供更稳定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对改革影响最大且潜在风险最高的资质出租、挂靠等违法情形,要联合行业监管部门设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开发电子监督模块,采用智能化预警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各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的信用变化趋势和履约可靠性,确保持续提升改革成果质量。随着试点运行经验的积累,后续可逐步拓展适用范围,促进建筑市场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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