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关于加强拆除工程总包资质管理的通知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4-10 16:54:46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602716.jpg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拆除工程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现就加强拆除工程总包资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总承包单位资质准入

(一)承接房屋拆除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其中涉及大型构筑物或复杂技术要求的拆除工程应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二)总承包单位应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优先选用已纳入地方政府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名录的企业。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采取就地处理或运至指定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

(三)对于采用“拆除-废弃物处理-清运一体化”模式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或与具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设备配置、人员资格和业绩记录进行实质性审查。

二、完善拆除工程备案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范围包括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拆除工程,涉及保密、军事、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形除外。

(二)备案材料应包括:

1. 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

2.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3. 拆除建筑物情况及毗邻建筑保护说明

4. 经专家论证的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含安全专项方案、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5. 建筑废弃物处理及扬尘防治措施

(三)各地区住建部门应建立拆除工程动态管理台账,将备案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三、强化资质动态核查机制

(一)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对拆除工程总包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重点核查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等内容。经核查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

(二)拆除工程业绩应如实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为资质核定和升级的重要依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可查。

(三)对于提供虚假资质材料、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工程管理首要责任,严格审查总包单位资质条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拖欠工程款。

(二)总包单位对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拆除方案实施、安全措施落实和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一)各地区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城管、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拆除工程安全管理。

(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市级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拆除工程安全工作,区县级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有序推进,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